宝丽迪: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