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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宝丽迪宝丽迪(SZ:300905)2023-12-11 18:1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12] - 会议应在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期限[12] - 会议应由2/3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董事薪酬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等程序[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4]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