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和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