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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912凯龙高科(300912)2024-01-05 19:03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重要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