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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南凌科技南凌科技(SZ:300921)2024-08-27 20:31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议案[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制度修订后全文于同日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会可依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公司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规定[5] - 公司董监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除外[6] 股东权益与行动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7]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9] - 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9]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1年后撤销权消灭[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1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权益受损问题采取法律行动[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9] 会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10]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10]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0]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1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监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成员不得少于3人[12] - 审计委员会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13]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公司运营相关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股权[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媒体公告[15]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 - 公司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7] - 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利润分配政策提交监事会审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4]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章程、盈利、资金供需情况提出拟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