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提供 的文件和所做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2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