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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奥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研奥股份研奥股份(SZ:300923)2023-12-08 18:56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