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行为,保 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切 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勤勉尽责,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 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