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65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13.2956万元[6]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4455万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13.2956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可减少注册资本并按规定程序办理[18][22] - 公司在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包括公开集中交易等[23][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收益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1][42][4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1][42][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2]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多项职权[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8]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2/5[9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9]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4]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6]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6]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6] 其他 - 公司经营宗旨是发展污水再生利用产业[9]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环保设备制造、污水处理等多领域[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5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或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3][124][12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3][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7]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6]
华骐环保: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