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有效期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含特定股东及其亲属、外籍员工并说明合理性[1]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计划拟定与指标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和个人指标,客观透明促竞争力提升[3]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意见发表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4]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4] 合规情况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4]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等符合规定[4]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