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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英科技中英科技(SZ:300936)2023-12-27 15:44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