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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英科技中英科技(SZ:300936)2024-04-22 20:2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5]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特殊情况可通讯表决[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细则施行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