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 - 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新聘人选建议[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