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创识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创识科技创识科技(SZ:300941)2023-12-05 18: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