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11]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发出通知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期间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披露与费用 - 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通知内容 - 股东大会通知应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持股数量等[18] 时间间隔与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征集权利 - 公司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7] 投票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9]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0]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0] - 股东大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计票、监票[31] 会议时间与决议 -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3] 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3]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大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34] 提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信息披露限制 - 公司在股东大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创识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