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 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