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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建工修复建工修复(SZ:300958)2023-12-28 21:48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准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 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