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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建工修复建工修复(SZ:300958)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前后一致,财务信息应当具有合理的勾稽关系,非财务 信息应当能相互印证,不存在矛盾。如披露的信息与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作出合理解释。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