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