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 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