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 作关系而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