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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博云江苏博云(SZ:301003)2024-03-04 19:17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至办理完毕止[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6] 股利分配政策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下一年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 - 每年按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分配现金股利,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对应不同现金分红占比[2]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3] - 股利分配不得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 - 采取股票或现金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或调整政策,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4] 不进行利润分配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之一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其他规定 - 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应扣减其现金股利偿还占用资金[4] - 公司应通过网络投票等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