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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晶雪节能晶雪节能(SZ:301010)2024-01-23 16: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4] 提名规则 - 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9] - 提名股东需提前20日提交资料给提名委员会[9] - 董事会、总经理提名资料由证券部提前20日提交[11][12] 审查反馈 - 认为被提名者不符资格,提前10日反馈审查意见[13] 会议规定 - 不定期召开,提前7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制度实施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