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案通过后需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后续事宜[7]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4]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损害持续经营能力[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40%[5][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6] - 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董事会提交专项说明[5][6]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6] 监督披露 - 公司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政策执行情况[6]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披露程序[6]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4月23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