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