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乐颜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 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