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