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和了 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 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