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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8] 档案管理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1] - 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2]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由其控制传递和知情范围并组织填写备案表[14]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所属部门等范围内,跨部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对外提供需分管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6] 披露与报备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需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如权益变动、重大资产重组等[16]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需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保密与合规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明确其保密义务[19]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专人报送和保管[20]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可自查[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责任人或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 公司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需将结果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披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