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构调整 - 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7名,独立董事3名不变,非独立董事由6名调整为4名[1][29] - 公司注册资本由17424万元修订为174967506元[3] - 公司股份总数由17424万股修订为174967506股[3] 股票交易规定 - 董事、监事等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有股票买卖收益规定及例外情况[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的期限为30日[3]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应取消;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时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6]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及股东自行召集时的主持人员规定[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 - 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部分提案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除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7]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9]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任期届满前被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1]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行使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应披露情况和理由[1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5]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5] 董事长与董事会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费用公司承担[14] - 董事会违反审批权限或程序审议事项通过决议,应停止执行并报股东大会审议[1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16] - 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中期分红[1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7] - 监事会审议具体方案需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7] - 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提预案需披露原因[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方面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8] 其他 - 章程修订中“过半”不含本数[18]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1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日,由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9]
雷电微力: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