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