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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2024年6月)
301069凯盛新材(301069)2024-06-25 16:1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 - 股东大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5] - 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为交易日,间隔不少于2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6]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7] - 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除董监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董事监事提名 - 董事会和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3%以上股东提董事候选人应在会前10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审核[8] - 监事会和3%以上股东可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3%以上股东提监事候选人应在会前10个工作日提交监事会审核[8]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0]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11] 董事会会议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5]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4][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名召集主持[1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18] - 利润分配方案制订或修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9]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7][18] 重大投资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为重大投资情形之一[18]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重大投资情形之二[18] 其他规定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二名董事[16]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履行职务[17]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公告,巨潮资讯网同步披露[2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保持独立[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