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授予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邵阳 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