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和《北京亚康 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