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铭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鸿铭股份鸿铭股份(SZ:301105)2024-01-12 19:3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