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铭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鸿铭股份鸿铭股份(SZ:301105)2024-01-12 19:3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 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 能适当履行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撤换其委员职务。 第八条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 者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的,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