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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鸿铭股份鸿铭股份(SZ:301105)2024-01-12 19:3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作规 则第十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的,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