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总部基地蜂汇广场 1 栋 31 楼、35 楼 电话:0769-23229888 传真:0769-2322 9888 邮编:523000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29G20230078-00007 号 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北京德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郭春宏律师、钟奕倩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