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粤万年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粤万年青粤万年青(SZ:301111)2023-12-19 18:06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 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