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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万年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粤万年青粤万年青(SZ:301111)2023-12-19 18:0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不受限[12] 职责与监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19]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