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信 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核心团队对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