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益客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客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益客食品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