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会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发出通知[8][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11][2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并提交审议(特殊情况除外)[13] 投票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6]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等[3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7] 提名与决议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等有权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决议[61] - 本规则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63]
益客食品: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