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唐辉尧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唐辉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辉尧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辞职后,唐 辉尧先生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唐辉尧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 响,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 选董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辉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唐辉尧先生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将继续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