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恒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由于恒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实 际到位情况,恒光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调整为 54,080.83 万元。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