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的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 期。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笃林、陈谦、文颖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