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为了规范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恒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决策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会计师 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总裁无权决定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