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合规与监管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3] - 现场检查1次且报告按规定报送[3] 会议与意见 - 列席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和监事会0次[3] - 发表独立意见8次,无非同意意见问题[3] 培训与变更 - 2023年12月13日培训1次,内容为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4] - 2023年12月7日保荐代表人变更为贺斯和江伟[8] 承诺与监管措施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均已履行[6][7] - 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事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