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及《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 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公开募集前, 应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 对募集资产拟投 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明确拟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 预期收益等,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