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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瑞纳智能瑞纳智能(SZ:301129)2024-05-07 19: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9日,2021年11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0] - 公司总股本为13390.20万股[1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5月6日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4]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及外籍员工[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5] -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15]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15] - 激励计划分期解除限售,每期不少于12个月[16]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1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19] - 股东大会表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4] 合规情况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13][28]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待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8]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8]